广西贺州钟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钟山县水污染防治2016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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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山县水污染防治****年度工作计划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号),加强水污染综合治理,改善我县水环境质量,根据《贺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贺政办发〔****〕***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一、现状与问题分析(一)水环境质量状况****年,我县县级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项监测指标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Ⅲ类。思勤江大爽电站钟山与昭平交界处断面和十二车断面每季度监测均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Ⅲ类;富江蒋家洲钟山与平桂交界处断面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Ⅲ类,地表水水质良好。(二)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一是强化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开展县城饮用水水源地装修集中整治,取缔了县级集中式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并完善了保护区标志及保护区边界隔离防护设施。二是加强流域水污染防治。加强县城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完成十二五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实行思勤江水环境巡查工作制度,每季度对十二车和大爽电站钟山与昭平交界处*个断面开展一次水质监测。(三)水污染防治存在的问题一是污水管网及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县城区污水管网收集率低,污水管网建设较慢。二是农业面源及畜禽养殖污染问题逐渐突出,大力开发特色种植业和养殖业,大量使用有机肥和化肥以及饲料等,养分含量以磷、氮、氨居多,磷、氮等农业面源问题逐渐突出。二、主要目标(一)饮用水水源钟山县县城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各项指标均达《地下水质量标准》(GB/T*****-**)Ⅲ类标准。(二)河流辖区内珠江流域(思勤江和富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Ⅲ类比例达到***%。(三)城市水体在完成县城水体排查的工作基础上,通过截污纳管、面源控制消灭沿河排污口、河面大面积漂浮物及沿岸垃圾。三、****年防治任务见附件*、附件*。四、保障措施(一)强化各部门水环境保护责任,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是本行动计划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统筹城乡水污染治理,强化监管,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各有关单位认真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水污染防治相关工作。县环保局要加强统一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进展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增加政府资金投入增加政府资金投入,确保水污染防治行动顺利开展。各相关单位加大对水环境保护支持力度,并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市项目资金支持,重点支持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处置、河道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应急清污等项目和工作。对环境监管、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建设及运行费用分级予以保障。(三)严格目标任务考核县人民政府分别与各相关单位及乡镇人民政府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切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分流域、分区域对各相关单位及乡镇人民政府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将考核结果作为水污染防治和生态补偿相关资金分配的参考依据。(四)加强督查问责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约谈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有关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予以督促;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水环境污染事件的,以及干预、伪造数据和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要依法依记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导致水环境质量恶化,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已经离任的也要终身追究责任。(五)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每月*日前,请各牵头落实单位将本单位上月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报送至县环保局。联系人:白小霞,联系电话:*******,传真:*******,邮箱:******。附件:*.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清单表*.****年水污染防治需完成工作任务清单*.****年水污染防治需开展工作任务清单附件*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清单表所属流域所属水系所在水体名称水源地名称水源地类型服务人口经度纬度水质类别水质目标度分秒度分秒****年****年珠江西江贺江钟山县县城饮用水水源地地下水*万************ⅢⅢⅢ 附件*****年水污染防治需完成工作任务清单一、防治任务序号主要任务任务内容牵头落实单位参与单位*(一)工业污染防治类任务-取缔“十小”企业年底前,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全部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硫、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县经贸局县发展改革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等*(一)工业污染防治类任务-专项整治重点行业年底前,制定造纸、有色金属、农副食品加工、农药等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县环保局县经贸局等**月前,分行业开展调研,完成现状调查报告; *月底前,编制技术改造方案,分年度实施技术改造。县经贸局县环保局等*(三)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类任务-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开展畜禽养殖摸底调查。*月底前,完成富江、思勤江流域畜禽养殖情况的摸底排查工作,要求进行沿岸至***米和***米至****米的分段摸底调查。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县环保局等*科学划定畜禽、水产养殖禁养区。年底前,把江河流域生态敏感区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法律法规规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划定为禁养区。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县环保局等*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年底前,对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环境影响评价不合格的,有意愿、有条件进行达标改造的养殖场(小区),按照环评合格要求,以“一场(户)一策”方式形成整改建设方案,并进行整改;对没有意愿、没有能力建设养殖污染防治设施的养殖场坚决予以取缔。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县环保局等*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县环保局等*(六)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类任务-调整产业结构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年*月底前,依据国家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结合水质改善要求及产业发展情况,按“十三五”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制定并实施分年度的落后产能淘汰方案,分级报县经贸局、环保局备案,并按年度计划推进落后产能淘汰工作。县经贸局县发展改革局、环保局等*完成县域水资源承载能力现状评价。县水利局、环保局县市容市政局等**(六)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类任务-优化空间布局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有关工作要求,留足河道、湖泊和滨海地带的管理和保护范围。县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县发展改革局、环保局、水利局等**(六)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类任务-推进循环发展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鼓励造纸、化工等高耗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年起,每年*月底前,组织筛选具有经济效益的节水治污技术和示范项目,重点支持和推动。县发展改革局、经贸局县水利局**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处理和利用,完成同古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处理和再生利用。县住建局县发展改革局、经贸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市容市政局等**再生水利用率达**%。县市容市政局县发展改革局、经贸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等**(七)水资源节约类任务-控制用水总量开展岩溶地面塌陷易发区调查,查明开发利用地下水引发的岩溶地面塌陷地质灾害的发育特征和分布规律,划定岩溶塌陷地质灾害易发区,编制分布图;建立打井审批、地质灾害评估相关信息共享机制。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利局、发展改革局、经贸局、住建局、市容市政局、农业局等**(八)水生态环境保护类任务-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年起,对所辖城区范围内的生活饮用水设立监测点进行水质卫生监测。县卫计局县发展改革局、财政局、水利局等**上半年完成备用水源规划编制并报审,年底前全面完成新建水源工程的可研、初设等前期工作,对已有水源做好水源地保护工作。县水利局县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市容******等**开展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鸡仔岩)的环境地质调查,结合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对其进行安全状况调查评价,根据评价结果提出地下水水源地保护和治理措施及规划。县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县水利局等**年底前完成全县加油站总数的一半更新为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设置。县经贸局县环保局**开展废弃矿井调查,摸清废弃矿井分布、空间形态特征、所处地质环境条件及存在的地质环境、环境问题隐患,查明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的废弃矿井数量,并制定处理(封堵)等方案。县国土资源局、水利局、环保局 **(八)水生态环境保护类任务-保护水和湿地生态系统加强河湖水生态保护,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按要求开展钟山县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报批。县环保局 二、制度措施建设**(一)提升环境监控执法能力-提升监管水平****年起,按每半年定期公开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县环保局 **年底前,建立和完善水污染联防联控协助机制。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交通运输局等**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加强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应急等专业技术培训,严格落实执法、监测等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我县环保执法力量,工业园区要配备必要的环境监管力量。逐步提升我县环境执法人员对污染源现场检查技能和环境违法案件调查取证的能力,力争使我县环境监察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年起,正式实行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组织划分环境监管网格,将各有关部门的职责纳入管理,分清职责;对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县环保局县财政局、编办等**(二)开展水环境保护创新实践-退关示范适用技术加快技术成果推广应用,重点推广饮用水净化、节水、水污染治理及循环利用、县城区雨水收集利用、再生水安全回用、水生态修复、湖库富营养化治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污泥处置等使用技术、把节水、治污、水生态修复等先进技术列入****年我县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县科技局县发展改革局、经贸局、环保局、住建局、市容市政局、水利局、农业局等 附件*****年水污染防治需开展工作任务清单序号主要任务任务内容牵头落实单位参与单位一、防治任务* (一)工业污染防治类任务-集中治理工业园区水污染完成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前期工作,加快工程建设进度。钟山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市容市政局、经贸局、科技局、环保局等* 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工作,指导具备条件国控重点监控企业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加强对现场端监控设施运行的检查督查,在钟山县信息网向社会公开污染源监管信息。县市容市政局、环保局县经贸局、科技局等* (二)城镇生活污染防治类任务-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按要求完成自治区下达“十三五”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县市容市政局县发展改革局、环保局、钟山工业园区管委会、盛泽集团等* (二)城镇生活污染防治类任务-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强化县城区污水截流、收集。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应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难以改造的,应采取截流、调蓄和治理等措施。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管网应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新区建设均实行雨污分流,有条件的还要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县市容市政局县发展改革局、环保局等* (三)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类任务-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根据污染防治需要,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散养密集区要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县环保局* (三)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类任务-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制定实施全县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科学用药,推进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融合发展。构建病虫监测预警与防控体系,推进抗性良种选育与推广。县农业局县发展改革局、经贸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利局、林业局、质监局等* 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精准施肥技术和机具,推广更为环保的生物粪肥。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开发整理等标准规范,明确环保要求,新建高标准农田要达到相关环保要求。在化肥施用强度较大的地区开展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氮磷含量监测。敏感区域和大中型灌区,要利用现有沟、塘、窖等,配置水生植物群落、格栅和透水坝,建设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地表径流集蓄池等设施,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县农业局县发展改革局、经贸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利局、林业局、质监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农机局等* (三)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类任务-调整种植业结构和布局在地下水易受污染地区,优先种植需肥需药量低、环境效益突出的农作物。县农业局县发展改革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等* (三)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类任务-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行农村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有条件的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深化“以奖促治”政策,实施“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农村清洁工程,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对河道沟渠清淤疏浚,创新管护方式,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到****年,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县环保局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市容市政局、水利局、农业局等** (四)水环境风险防控类任务定期开展企业和工业园区环境风险评估,加强预案管理,落实防控措施。组织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开展现有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根据国家公布的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对高风险化学品生产、使用进行严格限制,并逐步淘汰替代。县环保局县经贸局、安全监管局** 评估现有化学物质健康风险。由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根据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结果,每年对辖区范围内饮用水水体中化学物质健康风险进行科学评估。县卫计局 ** (五)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类任务-调整产业结构严格环境准入。根据流域水质目标和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明确区域环境准入条件,细化功能分区,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建立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实行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水质不能稳定达标的区域禁止建设新增相应不达标污染物指标排放量的工业项目,已超过承载能力的要实施水污染物削减方案,加快调整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县环保局县市容市政局、水利局等** (五)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类任务-优化空间布局合理确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充分考虑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重大项目原则上布局在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并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鼓励发展节水高效现代农业、低耗水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生态保护型旅游业。严格控制缺水地区、水污染严重地区和敏感区域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新建、改建、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主要流域干流沿岸,要严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项目环境风险,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等设施。县发展改革局、经贸局县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局、市容市政局、水利局等** 推动污染企业退出。对我县建成区内现有的污染较重的企业,应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按《城市建城区污染较重企业搬迁改造工作指南》要求,制定本地区工作计划并按工作计划推动企业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同时,结合综合督查、督促城市建成区内应搬迁改造的重污染企业实施搬迁,对搬迁工作进展缓慢的相关部门、企业进行约谈。县经贸局县环保局、发展改革局** 积极保护生态空间。强化城市蓝线管理,在编制城市规划时应科学保留一定比例的水域面积,新建项目一律不得违规占用水域,积极融入“海绵城市”建设理念,严格划定蓝线,并与县城规划一并报批。县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市容市政局县发展改革局、环保局、水利局等** (五)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类任务-促进再生水利用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工业生产、县城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用水,要优先使用再生水。县住建局县发展改革局、经贸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市容市政局等** (六)水资源节约类任务-控制用水总量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健全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加强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水资源论证工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应充分考虑当地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暂停审批其建设项目新增取水许可。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用水要达到行业先进水平,节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运。建立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县水利局县发展改革局、经贸局、住建局、市容市政局、农业局等** 严控地下水超采。组织完成地下水超采区复核划定,指导超采区所在地编制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方案,实施超采区综合治理,超采区内禁止工农业生产和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在地面沉降、地裂缝、岩溶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开发利用地下水,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县水利局、国土资源局县发展改革局、经贸局、住建局、市容市政局、农业局等** 严格控制开采深层承压水,地热水、矿泉水开发应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和采矿许可。依法规范机井建设管理,对现有机井进行排查、清理,建立登记制度,并结合取水许可管理,提出加强机井管理的要求。未经批准的和公共供水管网可到达区域的自备水井,一律予以关闭。县水利局、国土资源局县发展改革局、经贸局、住建局、市容市政局、农业局等** (六)水资源节约类任务-提高用水效率建立万元地区生产总值水耗指标等用水效率评估体系,把节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政绩考核。以《广西水资源综合规划》等规划为基础,将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结合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进行考核。县水利局县发展改革局、经贸局、住建局、市容市政局等** 抓好工业节水。执行国家鼓励和淘汰的用水技术、工艺、产品和设备目录,开展节水诊断、水平衡测试、用水效率评估,严格用水定额管理。县经贸局、水利局县发展改革局、住建局、市容市政局、质监局等** 加强城镇节水。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节水标准的产品、设备,强化使用水表的依法检定。公共建筑必须采用节水器具,限期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水嘴、便器水箱等生活用水器具。鼓励居民家庭选用节水器具。对使用超过** 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到**** 年全县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以内。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建设滞、渗、蓄、用、排相结合的雨水收集利用设施,改造和建设雨水管渠,县城雨水蓄积利用及排水防涝工程的建设与改造要与新区开发建设统一规划、同步实施。新建城区硬化地面,可渗透面积要达到**%以上。基本完成建成区内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建成较为完善的排水防涝设施。到**** 年,全县按要求完成建设及改造雨水管渠及雨污分流改造任务。县市容市政局县发展改革局、经贸局、******等** 发展农业节水。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完善灌溉用水计量设施。加强节水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做好土壤墒情监测等基础性工作、加快节水农业技术示范推广、推行适应性种植方式。加快重点灌区监控计量设施建设,**** 年底前,基本实现主要取水口在线监控。到****年,完成自治区下达的重点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全县节水灌溉工程面积达到自治区下达指标要求。县水利局、农业局县发展改革局、财政局等** 加大农业节水力度,大力推广旱作农业水肥一体化技术。通过节水农业技术的应用,在旱作农业区自然降水利用率提高** 个百分点;在精灌区节约灌溉用水**%-**%;在水田灌溉区,亩节水*** 立方米左右。全县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 以上。县水利局、农业局县发展改革局、财政局等** (六)水资源节约类任务-科学保护水资源完善水资源保护考核评价体系。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从严核定水域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总量,开展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县水利局县发展改革局、环保局等** (六)水生态环境保护类任务-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自****年起每季度第一个月**日前向社会公开上一季度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县环保局 ** 自****年起每季度第一个月**日前向社会公开上一季度供水厂出水水质状况县市容市政局 ** 自****年起每季度第一个月**日前向社会公开上一季度用户水龙头水质状况县卫计局 ** 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排污口、畜禽养殖和网箱养殖。县环保局县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市容市政局、水利局、卫计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等** 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质检测。建立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体系,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建设任务,检测能力达到** 项水质指标以上。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建设。县水利局县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市容市政局、卫计局等** 垃圾填埋场应进行必要的防渗处理。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简易、临时堆放点的整治。加强对已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的环境监测力度,及时对防渗层发生损坏的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修复,防止地下水污染。县市容市政局县环保局** (六)水生态环境保护类任务-深化重点流域污染防治研究建立流域水生态环境功能分区管理体系。对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重金属及其他影响人体健康的污染物采取针对性措施,汇入富营养化湖库的河流实施总氮、总磷排放控制。县环保局县发展改革局、经贸局、财政局、市容市政局、水利局等** 加强良好水体保护。分年度组织实施生态安全调查、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生态修复与保护、环境监管能力、污染源治理等项目。县环保局县发展改革局、经贸局、财政局、市容市政局、水利局等** 推进生态健康养殖。在重点河湖划定限制养殖区。实施水产养殖池塘养殖网箱标准化改造,鼓励有条件的渔业企业开展集约化养殖。加强养殖投入品管理,依法规范、限制使用抗生素等化学药品,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养殖证核发工作,依法核发养殖证,实行持证养殖,依法清理不符合养殖规划规定的养殖设施和养殖活动。县水产畜牧兽医局 ** (六)水生态环境保护类任务-保护水和湿地生态系统加强河湖水生态保护,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县环保局 ** 禁止侵占自然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已侵占的要限期予以恢复。强化水源涵养林建设与保护,开展湿地保护与修复,加大退耕还林、还草、还湿力度。县林业局县国土资源局、市容市政局、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局等** 加强县辖区内主要河流两岸的生态建设,在河道两侧建设植被缓冲带和隔离带。县水利局县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市容市政局、农业局等二、制度措施建设** (一)提升环境监控执法能力-完善法规标准健全法规规章。配合市制定环境质量目标管理、环境功能区划、节水及循环利用、饮用水水源保护、污染责任保险、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地下水管理、环境监测、生态流量保障、船舶和陆源污染防治等制度。县法制办县发展改革局、经贸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局、市容市政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局、卫计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等** (一)提升环境监控执法能力-加大执法力度所有排污单位必须依法实现全面达标排放。逐一排查工业企业排污情况,达标企业应采取措施确保稳定达标;对超标和超总量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一律停业、关闭。自****年起,每半年定期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每半年定期抽查排污单位达标排放情况,结果向社会公布。县环保局 ** 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健全完善上级督查、属地监管的环境行政监督执法机制,强化环保、公安、监察等部门和单位协作,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完善案件移送、受理、立案、通报等规定。与公安、检察机关建立和完善联动执法联席会议、日常联动执法相关制度以及案件移送、重大案件专题会商和督办、紧急案件联合调查、执法信息共享等机制,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加强对环保工作的监督,定期向社会通报各地环境违法案件移送情况。县环保局县经贸局、公安局、编办等** 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重点打击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物废水、含病原体污水,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对造成生态损害的责任者严格落实赔偿制度。严肃查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领域越权审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久试不验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县环保局县市容市政局、住建局等** (一)提升环境监控执法能力-提升监管水平完善流域协作机制。健全跨部门、区域、流域水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制。流域上下游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定期会商,实施联合监测、联合执法、应急联动、信息共享。指导督促建立和完善跨行政区域流域上下游应急联动机制,配合建立珠江流域应急联动机制。加强与交通运输、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的应急联动。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交通运输局等** 完善水环境监测网络。根据国家统一规划,健全全县水环境监测网络(点位)。提升饮用水水源水质全指标监测、水生生物监测、地下水环境监测、化学物质监测及环境风险防控技术支撑能力。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发展改革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市容市政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等** 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加强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应急等专业技术培训,严格落实执法、监测等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环保执法力量,工业园区要配备必要的环境监管力量。逐步提升环境执法人员对污染源现场检查的技能和环境违法案件调查取证的能力,力争我县环境监察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县环保局县财政局、编办等** (二)健全环境管理制度体系-深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完善主要污染物统计监测考核体系,将工业、城镇生活、农业、移动源等各类污染源纳入调查范围。根据国家“十三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将新增指标纳入总量控制约束性指标体系。选择对水环境质量有突出影响的总氮、总磷、重金属等污染物,研究纳入流域、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约束性指标体系。县环保局县发展改革局、经贸局、住建局、市容市政局、水利局、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统计局等** (三)开展水环境保护创新实践-攻关研发前瞻技术整合科技资源,通过国家和地方相关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加快研发重点行业废水深度处理、生活污水低成本高标准处理、工业高盐废水脱盐、饮用水微量有毒污染物处理、地下水污染修复、危险化学品事故等技术。开展水污染对人体健康影响、新型污染物风险评价、水环境损害评估、高品质再生水补充饮用水水源等研究。按照自治区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部署,组织相关单位、企业申报自治区重大专项或重点研发计划,深入研发相关技术。县科技局县发展改革局、经贸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局、市容市政局、水利局、农业局、卫计局等** (三)开展水环境保护创新实践-大力发展环保产业规范环保产业市场。对涉及环保市场准入、经营行为规范的法规、规章和规定进行全面梳理,废止妨碍形成统一环保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健全环保工程设计、建设、运营等领域招投标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推进先进适用的节水、治污、修复技术和装备产业化发展。县发展改革局县科技局、经贸局、财政局、环保局、住建局、市容市政局、水利局等** 加快发展环保服务业。明确监管部门、排污企业和环保服务集团的责任和义务,完善风险分担、履约保障等机制。鼓励发展包括系统设计、设备成套、工程施工、调试运行、维护管理的环保服务总承包模式等。以污水、垃圾处理和工业园区为重点,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对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项目进行支持,吸引社会民间资金投入水污染防治重点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县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县经贸局、科技局、环保局、住建局、市容市政局等三、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全县水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水污染防治相关工作。县环保局要加强统一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进展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县环保局县发展改革局、科技局、经贸局、财政局、住建局、市容市政局、水利局、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等** (一)任务分工-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各类排污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制度,加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开展自行监测,落实治污减排、环境风险防范等责任。区属国有企业和市属国有企业要带头落实,工业园区内的企业要探索建立环保自律机制。县环保局县国土资源局** (一)任务分工-依法公开环境信息综合考虑水环境质量及达标情况等因素,每年公布水环境状况。县环保局县发展改革局、住建局、市容市政局、水利局、卫计局** 县人民政府每年公布本行政区域水环境质量状况;自治区确定的重点排污单位应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主动接受监督。县环保局县发展改革局、经贸局等** (一)任务分工-加强社会监督加强公众、社会组织提供水污染防治法规培训和咨询,落实《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邀请公众全程参与重要环保执法行动和重大水污染事件调查。公开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件。健全举报制度,充分发挥“*****”环保举报热线和网络平台作用,进一步完善举报受理办理工作要求,加强举报案件查处的同时加强反馈沟通与信息公开。积极推进环境信访信息公开,限期办理群众举报投诉的环境问题;积极推进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加大宣传力度。对信访案件及时转办、交办,并按期督办,引导环保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环境保护,积极推行环境公益诉讼。县环保局 ** (一)任务分工-构建全民行动格局树立“节水洁水,人人有责”的行为准则。加强宣传教育,把水资源、水环境保护和水情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提高公众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客观规律的认识。依托中小学节水教育、水土保持教育、环境教育等社会实践基地,开展环保社会实践活动。支持民间环保机构、志愿者开展工作。倡导绿色消费新风尚,开展环保社区、学校、家庭等群众性创建活动,推动节约用水,鼓励购买使用节水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县环保局县教育局、住建局、市容市政局、水利局等** (二)保障机制-理顺价格税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排污费、水资源费收取的相关政策,做到应收尽收。城镇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不应低于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处置成本。地下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应高于地表水,超采地区地下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应高于非超采地区。县物价局、环保局、市容市政局、水利局县发展改革局** 落实税收政策。依法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县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局县环保局、市容市政局、水利局、发展改革局、经贸局等** (二)保障机制-促进多元融资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积极推动社会资本设立融资担保基金,推进环保设备融资租赁业务发展。推广股权、项目收益权、特许经营权、排污权等质押融资担保。采取环境绩效合同服务、授予开发经营权益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加大水环境保护投入。县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县环保局、住建局、市容市政局、水利局等** 增加政府资金投入,确保水污染防治行动顺利开展。各有关部门加大对水环境保护支持力度,并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项目资金支持。重点支持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处置、河道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应急清污等项目和工作。对环境监管、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建设及运行费用分级予以必要保障。拓宽筹资渠道,整合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农业相关资金、水利相关资金用于水污染防治的重点工作。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环保局、市容市政局、农业局、水利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等** (二)保障机制-建立激励机制健全节水环保“领跑者”制度。鼓励节能减排先进企业、工业园区用水效率达到更高标准、排污强度不断降低,支持开展清洁生产、节约用水和污染治理等示范。县发展改革局县经贸局、财政局、环保局、住建局、市容市政局、水利局等** 建立健全跨界水环境和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建立流域水资源、水环境保护双向责任机制。探索采取对口协作、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共建园区等其他方式加大横向生态补偿实施力度。县财政局、发展改革局县环保局、水利局、林业局、发展改革局等** (二)保障机制-严格目标任务考核与相关部门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切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每年分流域、分区域对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县环保局县委组织部** 将考核结果作为水污染防治和生态补偿相关资金分配的参考依据。县财政局、发展改革局县环保局、水利局、林业局** (二)保障机制-加强督查问责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约谈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予以督促;暂停核定其新增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建设项目。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水环境污染事件的,以及干预、伪造数据和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导致水环境质量恶化,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已经离任的也要终身追究责任。县环保局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 抄送:县委组织部。 钟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年*月**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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