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吉木萨尔县北庭镇西上胡村、东二畦村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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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木萨尔县北庭镇西上胡村、东二畦村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项目,已由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昌州发改援疆[****]***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木萨尔县民政局,建设资金为福建省援疆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吉木萨尔县北庭镇西上胡村、东二畦村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项目
*、建设地址:吉木萨尔县北庭镇古城村
*、项目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砖混结构,地上二层;
*、工程投资总额:项目计划投资***万元
*、资金来源:福建省援疆资金
*、工期要求:计划****年*月 **日开工,****年*月 **日竣工,总工期 ***天(日历日)。
*、本工程招标不分标段。
*、质量标准:应符合GB*****-****《建筑工程质量统一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招标范围:施工: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投标申请人:施工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采用资格后审。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施工:采用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 * 月 ** 日 **:** 时-****年 * 月 ** 日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cn/)上报名。
*、报名的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施工编号:CJ******** ,投标保证金*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年 * 月 ** 日-****年 * 月 ** 日**:**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开户行、帐号),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户名: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
账号:********************
开户行行号:************
开户行名称:建设银行昌吉州建国西路支行。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网上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施工招标文件费为****元。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昌吉日报、西部庭州、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木萨尔县民政局 联系人及电话:高尚河***********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邓培虎***********
监督电话:****-*******(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
****-*******(吉木萨尔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