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吉木萨尔县2015年安保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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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木萨尔县****年安保工程, 共计二个合同段,已列入自治区交通厅和昌吉州交通运输局****年度计划。项目业主为吉木萨尔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人为吉木萨尔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布本项目安保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名称:吉木萨尔县****年安保工程项目
*.* 项目地址:吉木萨尔县境内
*.* 项目规模:第一合同段:标志牌**块,热熔型标线****㎡,波形梁护栏****m,混凝土护柱****m(****根),轮廓标***个,里程碑**块,爆闪灯**块,凸面镜*块;第二合同段:标志牌**块,热熔型标线****㎡,混凝土护柱****m(***根),里程碑**块,爆闪灯**块,挡土墙***m
*.* 项目实施期限:****年*月**日开始实施,****年 *月**日实施完毕。期限:**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具有农村公路工程施工业绩的昌吉州境内注册企业,已录入新疆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从业单位(疆内企业)名录并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有良好业绩和银行信用。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 有以下情况的施工单位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因公路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机械台班费、材料款等债务问题,曾被各级人民法院强行执行和保全的;
(*)被列入新疆交通运输厅和昌吉州交通运输局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单位。
*.*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可购买多个合同段的招标文件,但只能中标一个合同段。
*.招标文件的获取
*.* 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携带效的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的在职人员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业绩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交(竣)工验收证书(未交竣工的除外)或有关质量认证部门开具的工程合格证明材料)原件,并附带以上证书的彩色复印件至新疆******昌吉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
*.* 招标文件每个合同段每份售价¥****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年*月**日上午**:**时,集中地点:吉木萨尔县交通运输局门前;
投标预备会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地点:吉木萨尔县交通运输局会议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上午**:**时,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时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地址:昌吉市宁边西路与世纪大道交叉口东北角昌吉州市政务中心)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每个合同段应提交伍万元人民币(¥*****.**元)投标担保(电汇,由投标人基本帐户一次性汇入)。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交通运输厅网站、西部庭州网及《昌吉日报》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木萨尔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吉木萨尔县
电 话:****-*******
联 系 人:李国军
传 真:****-*******
邮 编:******
招标代理:新疆******昌吉分公司
地 址:昌吉市北京南路**号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黎红霞
传 真:****-*******
邮 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