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荔浦县县城防洪治涝工程(四期)建设(含征地、拆迁、用地报批、工程投资建设、运行、管理、维护等)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更改通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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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名称:荔浦县县城防洪治涝工程(四期)建设(含征地、拆迁、用地报批、工程投资建设、运行、管理、维护等)服务采购。二、采购项目编号:YLGLC********-LP。三、采购人名称:荔浦县水利局。地址:桂林市荔浦县荔城镇滨江路;联系人及电话:***********。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号*楼 ;项目联系人: 蒋艳梅 ;联系电话: ****-*******。五、竞争性磋商邀请函发出日期:****年*月*日;六、更改日期:****年*月**日;七、现对竞争性磋商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改:*.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时间原为:“****年*月*日竞争性磋商邀请函发布之时起至 ****年*月**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时~**时,下午**时~**时,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现更改为:“****年*月*日竞争性磋商邀请函发布之时起至 ****年*月**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时~**时,下午**时~**时,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第*.*条中的“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于****年*月**日下午**时**分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的条款;现更改为:“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于****年*月**日下午**时**分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原为:“****年*月**日上午*时**分” ;现更改为:“****年*月**日上午*时**分”。*. 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原为:“****年*月**日上午*时**分至*时**分”;现更改为:“****年*月**日上午*时**分至*时**分”。*.更改理由: 应采购人来函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涉及以上内容相应更改。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