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毕节地毕节市梨树高铁客运枢纽中心(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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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示工程项目名称毕节市梨树高铁客运枢纽中心(监理)招标人******代理机构贵州信和******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地点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标* 技术标* 技术标* 技术标* 技术标* 技术标* 商务分 总分**项目监理总工程师张金林业绩/监理服务费报价下浮**%第二中标候选人******技术标*技术标*技术标*技术标*技术标*技术标*商务分 总分**.*项目监理总工程师黄益明业绩/监理服务费报价下浮**%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技术标*技术标*技术标*技术标*技术标*技术标*商务分 总分**.**项目监理总工程师陈留红业绩/监理服务费报价下浮**%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说明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