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宜丰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评估和拍卖服务项目(招标编号:YCDYZB-2016YF002)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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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江西省宜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的询价招标采购方式,******受宜丰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委托,对宜丰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评估和拍卖服务项目进行询价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一)项目名称:宜丰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鉴定评估和拍卖机构招标项目;(二)项目编号:YCDYZB-****YF***;(三)项目内容:宜丰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鉴定评估和拍卖机构招标,本项目分为两个包别,供应商按包投标,可同时投标两个包,一个供应商限成交一个包。其中第一包车辆鉴定评估服务,第二包车辆拍卖服务,全县计划处置公务用车约为***辆(含报废解体车**辆左右),****年*月份完成处置工作。详见询价文件。(四)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单位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考核,履约情况良好的,签订下一年合同。(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二、投标人资格条件:第一包:鉴定评估(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依法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独立企业法人,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三)具有市级以上商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原件);(四)本项目不接受代理机构和联合体投标。第二包:拍卖(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依法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独立企业法人,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三)具有市级以上商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原件);(四)本项目不接受代理机构和联合体投标。特别提醒:开标现场须提供以下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原件(第一包)、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第二包)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三、服务要求:第一包:鉴定评估(一)鉴定评估必须严格按照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操作,成果文件须经鉴定评估师签注执业章,加盖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行政公章。(二)必须按照采购方的时间要求派驻鉴定评估师(必须与投标响应文件中的鉴定评估师信息一致)进行现场工作,鉴定评估师工作时间必须每天签到,并全程参与有关部门进行公务车接车工作。(三)必须在采购方要求的时间内出具成果文件。(四)提前参与拟评估车辆档案整理。(五)鉴定评估费最高限价:***元/辆。第二包:拍卖成立专项服务小组,配备相应技术人员,按照委托方要求及服务方案的承诺,完成全县公车改革取消车辆的查验接收、车辆管理和过户调档、车辆移交(一车一表)等工作,并提交车辆接收清单报告和采购方要求的其他资料。本项目所有车辆的拍卖程序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机动车拍卖规程》等产权交易有关法规,在采购人统一监督指导下,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对其服务结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协助各车辆所有人处理车辆违法违规记录及可能影响车辆过户存在的相关问题。根据买受人提供的缴款凭证,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办理车辆过户和提档(包括办理成交车辆外迁提档手续,具体时间以实际情况为准)。车辆过户发生的相关费用(指相关部门实际收取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在过户完成后将车辆各项证照资料、拍卖成交证明文件、买方身份证明等按照县公车改革取消车辆处置主体平台的要求整理装订造册,并向宜丰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和相关单位移交。车辆须集中存放展示,所需场地及费用由拍卖机构负责,并保证车辆安全。服务商拍卖佣金报价标准不得超过各拍卖车辆成交金额的*%(含拍卖企业佣金、税金和拍卖机构对车辆进行接收、停放、清洗、照相、拆牌、拓号、外检、车辆展示及编号、协助买受人过户、完成车辆移交等工作的费用),以拍卖佣金的形式向买受人一次性收取。四、成交原则:最低评标价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五、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 ****年*月**日**:**前(每日*:**—**:**节假日除外)******报名并购买询价文件,询价文件售价***元,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方有权拒绝未购买询价文件的投标人投标。六、开标时间: ****年*月**日上午 **:** 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县行政中心院内)。注:响应文件包括一正三副及开标一览表,应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开标现场,逾时拒收。七、付款方式:第一包:按拍卖成交数量、解体数量结算,未成交的车辆不支付评估费。车辆成交或解体后一次性结算。第二包:全部车辆拍卖完成且相关手续交接完毕后一次性付清。八、投标保证金:第一包和第二包都为人民币壹万元整(¥*****元)****年*月**日下午*点前到账.须采用银行转帐方式(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人名称且应与投标书一致),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投标保证金汇款帐号:开户名: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行户:宜丰县工商银行帐 号:**** **** **** **** ***九、招标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熊先生 传真/电话:***********联系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永和大道**号*、采购单位:宜丰县国有资产管理局联系人:邬卫成 联系电话:***********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站http://***.******.***.cn/yczbw/宜春市政府采购网:(http://***.******.***.cn)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对招标文件的质疑须在开标截止日三天之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送至******,否则视为完全认同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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