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庆DZC20160296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有关问题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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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问题答复DZC********项目各供应商:采购单位对DZC********大庆市第三十五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答复,具体答复如下:问题:招标文件要求“为避免垃圾清运时噪声影响,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有独立的封闭压缩垃圾车,垃圾车为投标方企业所有,服务时出示行驶证原件。”我司认为租赁车辆也可以满足项目质量标准需求。答复:我校要求垃圾车产权归投标物业所有主要基于安全考虑:*、学校是人员密集场所,投标企业拥有车辆产权便于管理。*、一旦垃圾车在校园内对学生发生伤害事故,由于投标企业具有车辆产权便于善后处理。不影响我校正常秩序。*、垃圾清运要经过市区。一旦车辆发生意外,将由车辆产权单位(投标企业)自行处理。以上情况一旦出现,如果是租车,我校可能被牵扯进纠纷,所以我们要求封闭垃圾车必须是投标企业所有,不接受租赁车辆。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