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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安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公共租赁住房(一期)市政道路工程、中国移动(贵州)数据中心路网工程、中国电信云计算贵州信息园路网工程、泰豪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路网工程、贵安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二期)路网工程横三路、纵一路交通工程施工招标流标公示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安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公共租赁住房(一期)市政道路工程、中国移动(贵州)数据中心路网工程、中国电信云计算贵州信息园路网工程、泰豪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路网工程、贵安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二期)路网工程横三路、纵一路交通工程施工招标于****年*月**日**:**时在贵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了开标会议,在评审过程中,******和******两家投标人投标文件投标函附录里项目经理姓名相同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以及在本项目开标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可视为其相互串通投标。评标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对******和******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本次投标共计四家投标人,其中两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本次招标流标。现将流标结果进行公示,投标单位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此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公示期****年 * 月 ** 日—****年 * 月 ** 日监督部门: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管理局投诉电话:****--********通讯地址:贵州贵安新区临时行政过渡中心(湖潮乡)****年 *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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