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中央储备粮松原直属库合作建仓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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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储备粮松原直属库合作建仓******代理的“中央储备粮松原直属库合作建仓项目”招标工作。该项招标的评标工作已于****年*月**日乾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乾安县宇宙大路住建大厦)六楼评标室结束,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推荐中标单位如下:一、推荐中标单位*.*中央储备粮松原直属库合作建仓项目监理第一中标候选人: 松原市******总监理工程师:邢士平中标金额:**.****万元 中标工期:****年*月*日至工程施工全部验收合格完成结束*.*中央储备粮松原直属库合作建仓项目主体施工第一中标候选人: 长春建工******项目经理:孙文良中标金额:****.****万元中标工期:****年*月*日—****年**月**日,共***日历天*.*中央储备粮松原直属库合作建仓项目附属设施施工第一中标候选人: 江苏大汉******项目经理:马允全中标金额:***.****万元中标工期:****年*月*日—****年**月**日,共***日历天二、评定预中标结果的日期:****年*月**日三、招标人:中储粮松原直属库******联系人:于伟联系电话:****-********四、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宽城区贵阳街***号建设大厦****室联系人:祝先生联系电话:****-********以上预中标结果公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在公示期间如果没有异议,预中标人将被确定为中标人并向其发中标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