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营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后勤综合服务外包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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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后勤综合服务外包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一、采购项目名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后勤综合服务外包政府采购项目二、采购项目编号:DYETDZZC****-**#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本项目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后勤综合服务外包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内容包括:卫生保洁、食堂管理、安保服务、绿化维护、设备维修、会务接待等综合事务性服务。计划投资*******元/年。本项目为一个分包,情况如下:包号服务名称供应商资格要求预算金额(元)备注*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后勤综合服务外包政府采购项目(一)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二)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物业服务企业二级(含)以上资质;(三)物业管理负责人必须具有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包括项目经理、副经理各*人);(四)供应商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元/年具体详见《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后勤综合服务外包政府采购项目基本情况说明》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时间除外)*、地点:东营鲁正******[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登州路**号(府前街与登州路交叉口向南***米路西)鲁正办公楼*楼。*、方式:报名现场发售,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发售招标文件,谢绝邮购,未领取招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物业管理负责人岗位资格证书(包括项目经理、副经理各*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时间:****年*月**日**时**分前(北京时间)*、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第七开标室(东营市东三路***号)六、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第七开标室(东营市东三路***号)七、联系方式*、采购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地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渡河路***号联系人:王先生采购人电话:****-********.采购代理机构:东营鲁正******地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登州路**号联系人:宋女士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东营市审计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