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花林寺镇龙凤村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建设工程-标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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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花林寺镇龙凤村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建设工程,项目业主为 远安县花林寺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发包,择优选定施工承包人。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发包人委托,负责本工程发包事宜。二、工程概况及工期、质量和安全要求:*、项目概况:建设地点位于远安县花林寺镇龙凤村;建设内容:工程建筑总面积****平方米,其中**平方米及以下户型**户**人,建筑面积***平方米,工程单价****元/平方米;**平方米及以上户型*户**人,建筑面积***平方米,工程单价***元/平方米。*、发包范围:工程量清单所有工程.*、工期要求: *** 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的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工程承包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企业,且是《远安县政府性投资小型工程简易承包发包企业库》中登记备案的施工企业。四、本工程对承包申请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资格审查条件和要求详见本工程发包文件。五、发包文件的获取:承包申请人登录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凭密匙按网上提示下载施工发包文件。获取上述资料时间为 ****年*月**日至****年*月**日 ** 时**分。六、本工程承包申请保证金人民币为*****.** 元(大写:贰万元整),潜在承包人应于****年 *月**日**时 **分(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之前,从企业基本账户直接缴纳承包申请保证金。******、办事处和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承包申请保证金。潜在承包人须在开标时提供承包申请保证金从承包申请人基本账户到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的进账凭证。开 户 行:******远安鸣凤支行开户地址:湖北省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号开户名称:远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 号:*******************咨询电话:****--*******七、承包承诺书的递交:承包申请人承包承诺书的递交采取书面递交方式,承包承诺书及相关原件资料在 ****年*月**日**时**分前提交至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由发包人委托的发包代理机构接收,逾期送达的资料将被拒绝。八、本发包工程的发包将于申请承包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进行,承包申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法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需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九、发包公告发布开始时间:****年*月**日。十、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发包公告在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十一、信息发布时间若发生延迟,日程安排顺延。十二、联系方式:发包人远安县花林寺镇人民政府联系人:李云海电 话:***********发包代理机构: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地址:远安县鸣凤大道**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联系人:熊飞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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