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新安县涧河Ⅰ期(八陡山—党湾大桥段)生态河谷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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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安县涧河I期(八陡山-党湾大桥段)生态河谷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新安县水务局委托,就新安县涧河I期(八陡山-党湾大桥段)生态河谷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公示如下:一、 采购人:新安县水务局二、 采购项目名称: 新安县涧河I期(八陡山-党湾大桥段)生态河谷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三、 采购内容:新安县涧河I期(八陡山-党湾大桥段)生态河谷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总投资*****.**万元。该项目由新安县人民政府授权新安县水务局作为新安县涧河I期(八陡山-党湾大桥段)生态河谷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代表政府实施此次采购行为,与承接主体签署购买服务协议,履行相关义务。由承接主体向政策性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统一办理借款事宜。四、 拟成交供应商名称及地址:新******,地址:新安县勤政路*号五、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并说明:为在符合国家金融监管政策的条件下融入资金支持项目建设,达到不增加政府性债务的目的,项目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融资模式进行建设.新******主要职责是代表新安县人民政府为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行融资、投资,有完善的内控制度、严格的资金管理使用程序;该项目由新******立项报审,项目前期工作已完成.综上所述,新******为项目唯一供应商。六、 公示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任何潜在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并同时抄送新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采购人:新安县水务局 地址:新安县农业大厦*楼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新安县黄河西路联系人:许女士 联系电话:****-********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新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地址:新安县勤政路*号联系人: 王女士 联系电话:****-********附件: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