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北京工商大学科研基地建设—科技创新平台—新型薄膜材料与器件研究平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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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北京工商大学科研基地建设—科技创新平台—新型薄膜材料与器件研究平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月**日北京******受北京工商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科研基地建设—科技创新平台—新型薄膜材料与器件研究平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科研基地建设—科技创新平台—新型薄膜材料与器件研究平台项目编号:****-HXTC-IG****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振宇、黄喆项目联系电话:***-********;***-********采购人联系方式:采购人:北京工商大学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号和**号联系方式:***-******** 于泽、华菂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北京******代理机构联系人:王振宇、黄喆 电话:***-********;***-********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号天洋商厦A座***室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附件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及其联合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备案,获得招标文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分包的投标活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凡受托为采购本次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所涉相应分包的投标。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号天洋商厦A座***室招标文件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邮购四、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五、开标时间:****年**月**日 **:**六、开标地点:北京工商大学阜成路西校区综合楼三层报告厅,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号(靠近航天桥的校区)七、其它补充事宜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