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理学实验中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QZZC2016-J1-0013)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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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钦州学院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年*月**日就理学实验中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谈判的结果公告如下: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理学实验中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QZZC****-J*-****)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电脑**台、电脑桌**张、数学建模软件**套、实验桌**张、实验凳子**张、微型车床*套等设备一批,详细内容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合同履行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内交货完毕;三、公告媒体及日期:公告媒体: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公告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四、谈判信息谈判日期:****年*月**日上午*时整;评审地点: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钦州市兴桂北路市体育综合训练馆四楼)评标三室谈判小组成员名单:陈元珠、黄光恳、檀大耀;五、成交信息因提供有效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本项目流标。六、联系事项*.采购人:钦州学院 联系人:陆老师 联系电话:****-******* 地址:钦州市钦南区西环南路**号*.采购代理机构: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黄聪妍、黄谦联系电话: ****-******* 地址:广西钦州市兴桂北路市体育综合训练馆四楼*.监督部门:钦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七、说明*.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如对我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我中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号令)的要求进行质疑或投诉,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附: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