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安顺贵州省普定县城关河综合治理工程设计(二次)招标交易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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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普定县润民******(招标人) 委托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的贵州省普定县城关河综合治理工程设计(二次)招标(安市公资交(建)告(****) *** 号) 已于****年*月 **日 **时 ** 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定的评标报告,现将交易结果公示如下: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中标价(下浮率):**%设 计 周 期:**天项目负责人(设总):莫新民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中标价(下浮率):**% 设 计 周 期:**天 项目负责人(设总): 王国香第三中标候选人:中国市政工******中标价(下浮率):**%设 计 周 期:**天 项目负责人(设总):景仲杰交易结果公示至 **** 年*月**日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安顺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投诉电话:****-********。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