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阿荣旗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1标段二次)施工比价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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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荣旗****年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施工(第一标段)二次招标中标公示
阿荣旗****年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施工(第一标段)二次于****年*月**日*时**分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了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阿荣旗****年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施工(第一标段)二次
招标编号:****-GC****-*
招标控制价:*******.**元
工期:***日历天。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阿荣旗****年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施工(第一标段)二次:
第一中标候选人:******
项目经理:李玉和
中标金额:大写: 贰佰柒拾陆万捌仟柒佰捌拾陆元贰角肆分
小写: *******.**元
项目管理机构成员
施工员:节永浩; 质检员:王永兴; 资料员:李晓翠;
材料员:焦海杰; 安全员:董起来
第二中标候选人:******
项目经理:姜元平
中标金额:大写:贰佰捌拾壹万伍仟陆佰捌拾壹元贰角柒分
小写:*******.**元
项目管理机构成员
施工员:任玉林; 质检员:姜连国; 资料员:马厉;
材料员:王彦清; 安全员:陈永军
第三中标候选人:******
项目经理:高志华
中标金额:大写:贰佰捌拾叁万叁仟零叁拾壹元陆角陆分
小写:*******.**元
项目管理机构成员
施工员:赵锦松; 质检员:赵锦彪; 资料员:王雪;
材料员:宗威; 安全员:姜丰
公示期: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同时,投标人将上述材料抄送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管理科备案。(地址: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室)
招 标 人:阿荣旗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呼伦贝尔市阿荣旗那吉镇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北京江河******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地质北街东达广场*号楼E单元***室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