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执法记录仪采购(KWDZ2X2016208)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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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苍梧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年*月**日就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执法记录仪采购 项目编号:KWDZ*X*******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执法记录仪**台(附*)合同履行日期: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三、公告媒体及日期: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梧州市政府采购网、广西苍梧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四、谈判日期:****年*月**日评审地点:苍梧县财政局一楼开标厅*号开标厅 (即苍梧县龙圩镇政贤路***号)。谈判小组成员名单:黄泽雄、黄宇电、罗凤莲五、成交信息:*.成交供应商名称:*******.成交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号汇金苑**G号房*.成交金额:壹拾万零肆仟元整(¥***,***.**)*.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内容:序号货物名称数量货物品牌及型号单价(元)总价(元)备注*执法记录仪**台中信安DSJ-N*¥*,***.**¥***,***.** 合价:壹拾万零肆仟元整(¥***,***.**)六、联系事项:*.采购人名称:苍梧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梧州市龙圩区龙城西路*号联系人及电话: 罗女士,************.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苍梧县龙圩镇龙湖西五路**号联系人及电话:陆先生,****-******* *.监督部门: 苍梧县财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电话:****-*******七、成交公告期限:自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苍梧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或受托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附:*.询价采购**********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