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宿松县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承保企业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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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县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承保企业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皖H*Z-*****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我中心受宿松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现以国内公开招标方式对宿松县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承保企业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内容:****至****年度(*年,服务期限从****年*月起至****年*月止)宿松县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承保企业(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确定*家承保企业。参保车辆**台。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的保修企业或其分支机构,具有经营财产保险业务资格。*、投标人在宿松县城区(含经开区、东北新城)有经营网点或办事机构。*、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万元人民币,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至以下账户之一:户 名: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宿松支行账 号:*******************或户 名: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安徽宿松******账 号:**********************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统一发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售价为***元(售后不退)。 *、地点: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宿松县东北新城政务服务中心*楼,龙井路与太白路交叉处) *、购买招标文件须知:(*)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前来购买。(*)若是法定代表人,须持其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后退还)。若是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的相关证明(人社部门出具的近一年养老保险证明或医疗保险证明)及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原件核后退还)。(*)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基本开户许可证,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不接受扫描件),是复印件的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开标时携带备查。如企业已办理三证合一,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无须再提供税务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宿松县人民政府网、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宿松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八、联系方式联系人:程先生 电话:****-*******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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