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信宜市市政工程项目管理处)(信宜市一河两岸东岸淘金湾大桥—文昌桥段道路改造工程(监理费))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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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信宜市市政工程项目管理处(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信宜市一河两岸东岸淘金湾大桥—文昌桥段道路改造工程(监理费) (项目编号:GJFW***** )进行单一来源采购采购,有关事项如下:一、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 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本项目属于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一、采购项目名称:信宜市一河两岸东岸淘金湾大桥—文昌桥段道路改造工程(监理费) 。二、采购预算:详见招标文件内容。三、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用户需求”部分;四、拟似供应商名称:信******五、供应商资格*. 报价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 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报名时携带原件核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由拟派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报名,否则不予受理。请提交以下资料(请同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相关资料复印件): *.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分。八、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信宜市新尚东路**号九州宾馆二楼九、谈判时间:****年**月**日下午**:**分。十、谈判地点:信宜市新尚东路**号九州宾馆二楼十一、谈判文件公示/下载:现对谈判文件进行公示点击打开链接,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本次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cn)、茂名市政府采购网(***.******.***.cn)、等相关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十二、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查询:代理机构联系人:陆小姐采购人联系人:李先生电话:****-*******电话:传真:****-*******传真:/联系地址:信宜市新尚东路**号九州宾馆二楼联系地址:/邮编:******邮编:/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信宜新里分理处;账户:**** **** **** ****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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