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粤东莞工0093号’采砂船一艘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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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GY**-**Y-CQ-ZCJY***拍卖标的名称‘粤东莞工****号’采砂船一艘起拍价(万元)**.****拍卖公告期****年*月 *日至****年*月**日**:**止(以报纸公告日期为准)。标的展示时间****年*月**日 联系人:罗生,****-*******拍卖时间****年*月**日上午**时 拍卖地点肇庆市高要区府前大街*号高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大厅标的基本情况标的基本情况标的名称:‘粤东莞工****’采砂船,数量:*艘,船籍港:东莞,船舶识别号:CN***********,船检登记号:****F*******,总吨位:****,净吨位:***,建造完工日期:****年**月**日,船舶制造厂:******,船舶改建厂:东******,改建日期:****年**月**日,船体总长:**.**m,船宽:**.**米,型深:*.**米,结构形式:横骨架式,主操舵装置型式:电动液压,航区:A级,机舱自动化:机架合一。(船舶资料详见《内河船舶检验证书簿》、《内河船舶适航证书》、《内河船舶吨位证书》、《内河船舶载重线证书》、《内河船舶防止油污证书》、《内河船舶检验报告》、《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等)。以上标的的基本情况及状态的描述仅作参考,一切以标的物的现状为准,敬请意向竞买人认真做好尽职调查,一旦成交,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竞买人:终止拍卖项目分类拍卖资产拍卖形式整体委托方基本情况委托方名称监管机构肇庆市公安局高要分局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资产拍卖行为批准情况批准部门肇庆市高要区财政局批准文号高财综复(****)*号价格鉴定情况价格鉴定机构肇庆市高要区发展改革和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基准日****年**月**日价格鉴定结论**.****万元竞买人应当具备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续存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其他须披露的事项*、本次拍卖标的物按现状拍卖。拍卖成交后,仅按该船现状移交买受人接管,委托方、交易机构及拍卖机构不负责办理船只过户手续。*、标的移交、提取及办理过户等所产生的税、费(包含欠费),风险及逾期提取标的物所产生的仓储费用、货物灭失、损失风险及其他法律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移交时间为:最迟在支付佣金及价款后的两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办理标的物的交接。*、其它详见肇庆市高要区发展改革和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年*月*日《价格认定结论书》(高价认字[****]***号)。*、意向竞买人一旦交纳保证金并现场接受报名,即视为意向竞买人充分了解标的物的瑕疵,认可公告价格,接受标的物现状。*、交易机构、拍卖机构和委托方对标的物已作了尽职披露,但不承诺已作穷尽披露,请各意向竞买人充分做好尽职调查,注意交易风险。特别提示以下*种情形之一,意向竞买人的保证金将被没收:(*)、意向竞买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拍卖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意向竞买人通过获取委托方或标的商业秘密,侵害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意向竞买人之间相互串通不报价、压价或扰乱交易秩序,影响公平竞争的;(*)、意向竞买人以其他方式妨碍交易活动正常推进的;.(*)、进入拍卖会竞价交易因无人应价导致流拍的(此款各意向竞买人的保证金将被没收); (*)、意向竞买人出现违反《拍卖公告》和其他交易文件约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委托方造成损失的。拍卖须知:(一)意向竞买人须在****年*月**日**:**止向肇庆市高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索取相关文件和资料。(二)意向竞买人需在公告期内向肇庆市高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意向竞买人若违反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交易保证金予以没收;意向竞买人未能成为竞买人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买人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款原路返还。意向竞买人成为最终竞买人的,竞买人的交易保证金则自动转为交易价款。意向竞买人须在公告期内向肇庆市高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本次拍卖按现状拍卖。意向竞买人须在****年 *月 **日下午**:**前,将保证金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肇庆市高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得由意向竞买人以外的第三人代付,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肇庆市高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户名:肇庆市高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 **** *********开户银行名称:广东高要******连江支行(三)本次拍卖机构由肇庆市高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摇珠产生。(四)竞买人须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肇庆市高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支付拍卖交易佣金,佣金收取比例按与委托方约定的比例分段计算向竞买人收取,佣金计算比例为:*、成交额***万元以下的,收取*%;*、成交额***万元至***万元的,收取*%;*、成交额***万元至****万元的,收取*%;*、成交额****万元以上的,收取*%以下的比例计算支付(含拍卖机构佣金)。竞买人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佣金”。本项目有关交易佣金不得由竞买人以外的第三人代付,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肇庆市高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挂牌交易服务费、交易佣金的收付):户名:肇庆市高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开户银行名称:广东高要******江口支行(五)竞买人须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肇庆市高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结算账户)支付交易价款。移交时间为:最迟在支付佣金及价款后的两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办理标的物的交接。(六)本公告所称意向竞买人是指已向肇庆市高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保证金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风险提示以上信息来源于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请意向竞买人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交易中心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拍卖会现场各意向竞买人需听从交易中心的座位安排,否则,交易中心有权取消意向竞买人的竞买资格。交易机构: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邓生联系电话****-*******地址肇庆市高要区府前大街*号拍卖机构:******联系人梁小姐联系电话****-*******、***********地址肇庆市端州区大鼎路**号肇庆锦绣山河花园一区**幢**房 相关附件:资产受让申请书(自然人)资产受让申请书(法人)标的物现状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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