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奉化市委党校采购窗帘项目的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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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结合本市有关规定,根据奉化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核准的采购方式,对奉化市委党校采购窗帘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采购编号:FHZFCG(****)***D/ NBITC-********G;二、采购单位:奉化市委党校 ;三、采购项目及供货要求:*、采购项目:采购窗帘项目,包括安装;*、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个工作日内,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相关合同并按照采购人通知要求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送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采购预算:**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投标人的特定资格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的证明资料。五、报名及投标保证金:*、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时止(上午*:**—**:**、下午**:**—**:**,节假日除外),******招标二处(宁波市正大巷**号)购买。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报名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时止(上午*:**—**:**、下午**:**—**:**,节假日除外),到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奉化市大成东路***号*楼)报名。*、报名时须提供: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证书(原件*份)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份并加盖公章)。*、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报名同时或报名截止时间前须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形式:汇票、电汇、汇兑、转账支票,账号:*******************,开户银行:工行奉化市中山支行,收款人: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传真:****—********,以到达账户为准)。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至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奉化市大成东路***号*楼),截止时间****年*月**日**:**止,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七、开标时间及地点:****年*月**日**:**,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奉化市大成东路***号*楼开标厅*)。八、其他事项:▲*、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在宁波政府采购网(***.******.***)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工作。*、其他事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宁波政府采购http://***.******.***”及“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cn/”上公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两个网站,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相关内容须知:《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规范》、《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相关规定》http://***.******.***.cn/zcfg.aspx.九、业务咨询:采购单位:奉化市委党校 联系人:卢工****- ********招标代理:****** 联系人:史涛、董初林****-********交易场所:奉化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杨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