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广东省汕头市公安局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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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公安局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汕头市上华机动车******采购“汕头市公安局租赁汕头市澄海区上华机动车驾驶人考试配套场地及设施项目”的服务,请该供应商在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汕头分公司进行登记。其他供应商认为本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提出质疑。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采购人:汕头市公安局*、项目名称:汕头市公安局租赁汕头市澄海区上华机动车驾驶人考试配套场地及设施项目*、内容:租赁上华机动车驾驶人考试配套场地及设施。二、该项目属于下列第*种情形:(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拟定的供应商名称、地址:供应商名称:汕头市上华机动车******地址:汕头市澄海区上华镇湖心村大池下片。四、专家组经过评审,得出以下结论: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建议该采购项目按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五、专家组成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姓名:温晓辉,单位:******,职称:高级工程师;*、姓名:吴志芬,单位:******,职称:高级工程师;*、姓名:郑建雄,单位:汕头机械集团,职称:高级工程师。六、公示的期限:*个工作日(****年*月*日至****年*月**日)。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汕头市公安局采购人联系人:罗先生采购人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汕头分公司联系人:游先生联系电话:****-**************汕头分公司****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