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平利县兴隆法庭项目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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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利县兴隆法庭项目,已由平利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投字(****)**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平利县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源为:中省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平利县兴隆镇冠河口村。*.*工程规模:新建审判办公综合楼一栋,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主体建筑面积***.**㎡,为二层砖混结构。建附属用房**㎡。主要功能包括:立案用房、审判用房、审判配套用房等。*.*计划工期:***天。*.*招标范围: 平利县兴隆法庭项目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纪要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估算投资:**万元。*.*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申请人资格要求 *.*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具备房屋建筑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请申请人于****年 *月*日至****年 *月**日,每日上午*:**时至 **:** 时,下午**:**时至**:**时,在平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楼报名室,持单位介绍信、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即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的资格证、注册证、B类安全考核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在有效期之内)。外省企业在陕承揽业务前,应登录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陕西省建筑市场一体化平台企业库中无法查询的外省建筑企业,不得参与投标】和资质证书的复印件(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企业资质情况)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年 *月**日**时**分前,地点为陕西******(汉滨区朝阳街*号鹏诚芳馨园小区*栋*楼A户)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安康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网》、《平利县政府网站》、《各界导报》、《陕西招标与采购网》发布。*、联系方式单位名称:陕西******地 址:汉滨区朝阳街*号鹏诚芳馨园小区*栋*楼A户邮 编:******联 系 人:马玲电 话:****-***********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