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虹口上海市虹口区住宅修缮工程质量事务中心虹口区“2016-2017年”住宅修缮单个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下工程-设计入围单位公开招标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上海宏同******受上海市虹口区住宅修缮工程质量事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虹口区“****-****年”住宅修缮单个合同金额**万元以下工程-设计入围单位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虹口区“****-****年”住宅修缮单个合同金额**万元以下工程-设计入围单位项目编号:SHXM-**-********-***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刁清莹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上海市虹口区住宅修缮工程质量事务中心地址:飞虹路***弄*号联系方式:王鹏,***********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上海宏同******代理机构联系人:刁清莹,********代理机构地址: 漕宝路***号*楼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拟实施的“虹口区****-****年度住宅修缮单个合同金额**万元以下”设计项目建设地点全部位于上海市虹口区内。工程的建设资金为国有资金,已基本到位。入围单位数量:择优录取不超过**家。服务期限:****-****年。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①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资质资质;②投标人本项目投标前的两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漕宝路***号*楼招标文件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四、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五、开标时间:****年**月**日 **:**六、开标地点:飞虹路***弄*号七、其它补充事宜*、合格的供应商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止,携带①营业执照、②资质证书、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等材料的原件及上述材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到漕宝路***号*楼购领招标文件.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法定代表人出席需携带:①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加盖单位公章的本单位人员查询结果页面;④开标当日或前三个工作日加盖单位印章的有拟派项目负责人内容的《投标人情况表》⑤《检察机关查询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包括法定代表人查询页、拟派项目负责人查询页及投标单位查询页)。(*)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携带: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加盖单位公章的本单位人员查询结果页面;⑤开标当日或前三个工作日加盖单位印章的有拟派项目负责人内容的《投标人情况表》;⑥《检察机关查询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包括法定代表人查询页、拟派项目负责人查询页及投标单位查询页);*、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