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分网建设(第一期)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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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检察院 的委托,对 分网建设(第一期)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一、采购项目编号:GD-******-******-**** 二、采购项目名称:分网建设(第一期)工程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四、采购数量:*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采购内容数量交货期最高限价分网建设(第一期)工程*项****年*月**日前完成系统建设,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人民币***万元*.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监管部门: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六、供应商资格:*、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证明文件。*.*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 ****年*月份或之后的单位财务报表,或****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为新注册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年*月份或之后缴纳税收和保险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提供设备的清单以及技术人员的名单材料。*.*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书)*、投标人若非所投桌面云系统(桌面云服务器、桌面虚拟化软件、云终端、终端授权)、公共资源共享平台、防火墙及交换机设备的生产制造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桌面云系统主要设备、公共资源共享平台、防火墙及交换机设备制造商的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函原件。*、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本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说明: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交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核查)*)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中“下载中心”下载);*)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b) 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注:*、以上资料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外,均须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B**A******)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八、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清远市新城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B**A室******清远分公司会议室。十、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十一、开标地点: 清远市新城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B**A室******清远分公司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个工作日)自**** 年 ** 月 ** 日 至 **** 年 ** 月 **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检察院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路**号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传真:****-*******邮编:******(二)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号粤海大厦**楼联系人:汤月婵联系电话:****-*******-****传真:***-********邮编:******(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汤小姐联系电话:****-*******-**** 附件*、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布人:******发布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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