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兰州临夏市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建设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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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基本信息采购类别: 公开招标招标编号: 采购人: 临夏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机构: 甘******采购预算:(万元) **.**** 临夏市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建设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公开招标公告
甘******受临夏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临夏市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建设设备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编号:LXZC ****-***
二、采购内容:打印机*台、散热架*个、路由器*台、移动硬盘*块、U盘*个、扫描仪*台、录音笔*个、刻录机*个、相机脚架*个、电池*块、SD卡*个、音响*个、台式电脑*套、多功能一体机*台、理光***粉盒*支、笔记本电脑*台、智能手机*部、无线终端*个、网络相机*台、摄像机*台、彩色复印机*台、彩色打印机*台、传真机*台、LED彩屏*.*㎡块、投影仪*台、***幕布*块、演播室音响*套、静电地板**块、屏蔽机柜*台。
三、预算金额:******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主要产品的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投标人必须提供由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符合上述资格的供应商登陆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http://***.******.***/)。由于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系统目前处于试运行阶段,实行双轨制运行,投标人须先在系统中报名成功后,给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政府采购科提交报名资料一份(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至*月**日(每日**:**-**:**)。
*、招标文件费:免费
注: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投标报名,免费在线下载电子版标书。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登记号”(系统会实时发送到投标人手机)交纳投标保证金。(详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最下端“公共服务平台”中“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厅。
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
收款人: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 **** **** **
开户行:******红园路支行
交款方式:电汇
投标保证金到账查询电话:甘肃银行****-*******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小时前。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提交。
(*)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 * 位数字登记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其他问题,可查看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最下端“公共服务平台”中“投标保证金办理指南”。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临夏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达亚雄
联系电话:***********
地 址:临夏市滨河东路
代理机构:甘******
联系人:何鹏飞
联系电话:***********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泰生大厦A座****室
甘******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