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JJZC2015GK106中医院物业管理项目质疑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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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ZC****GK***中医院物业管理项目质疑回复靖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托就JJZC****GK***靖江市中医院物业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于****年**月*日在靖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了采购公告,现对本项目质疑回复如下:一、质疑的内容:*、一级资质的*分,二级资质的*分。*、****年以来获得中国物业管理协会评选的物业管理综合实力百强企业荣誉称号的得*分,没有不得分;****年以来获得省级物业管理协会评选的年度综合实力十强企业荣誉称号的得*分,没有不得分。*、****年以来荣获物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表彰、奖励等荣誉证书的:国家级荣誉得*分, 省级荣誉得*分,市级荣誉得*分,本项最高*分。回复:以上三项已经进行了修改并在评标办法中删除。二、质疑的内容:****年以来医院类项目业绩情况的证明材料,三级甲等医院每个*分,三级乙等医院每个*分,二级甲等医院每个*分,本项最高不超过*分。回复:质疑方认为“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低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属于“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这是对采购法的不理解,片面的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中对“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低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在理解和适用本项规定上,应当根据具体项目的特点给与区别对待,第二项“可以从项目本身具有的技术管理特点和实际需要,对供应商提出类似业绩要求作为资格条件或者评审加分标准。如医疗机构的物业服务项目上,由于医疗机构物业服务必须具有医疗污染物处理经验的特点,可以要求物业服务供应商提供类似医疗机构服务的业绩。”根据本解释我院提出的这条要求并没有存在“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的说法,也没有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三、质疑的内容:技术部分答辩部分的有些条款不够细化,弹性较大,很难体现公平公正。回复:我们答辩部分根据招标内容准备了题目,现在题目肯定是不能公布的,不存在不够公平公正。四、本项目变更公告同时发布于靖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五、联系事项联系人: 刘先生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有关本次采购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靖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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