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广宁县市政建设管理局采购广宁县市政路灯照明耗材及五金配件协议供货资格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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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受广宁县市政建设管理局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采购文件。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一、招标编号:GZJCZB-****二、项目名称:广宁县市政路灯照明耗材及五金配件协议供货资格项目三、项目类别:服务类四、招标项目的内容、服务期限、招标项目的性质及要求*、招标内容:确定符合广宁县市政路灯照明耗材及五金配件协议供货资格项目的企业一家。*、服务期限:两年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具体时间按合同签订时间执行)。*、招标项目的性质及要求: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得分拆报价,且要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五、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须有销售相关电气线路元件或照明产品(附工商营业执照许可的经营范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投标人须携带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到本公司获取招标文件。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 **:**,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肇庆分公司(肇庆市黄岗镇沙湖村春晖实验学校对面)。*、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元/套,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本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报名及投标。 八、招标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九、招标活动实施时间和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 *、投标及开标地点/地址: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室(肇庆市端州三路**号,即端州消防大队东侧)。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宁县市政建设管理局联系人:高小姐 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肇庆市黄岗镇沙湖村春晖实验学校对面项目联系人:何小姐、欧小姐 联系电话:****-*******,****-*******评审结果公示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州******网。广州**********年*月**日采购文件代理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