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防城港防城港市中心区三都路、大平坡路和港安街工程施工(YLFCG20162009-F)领取整本招标控制价及更改招标文件内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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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
现对防城港市中心区三都路、大平坡路和港安街工程施工(YLFCG********-F)项目作如下通知:
*、请各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持购买招标文件回执原件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正常工作时间)到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楼***室)领取整本的招标控制价。如投标人不按以上规定时间领取本项目整本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招标文件更改内容: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款“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诚信要求”项目经理资格中,删除“广西区外企业还须提供由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具体业务部门出具的拟投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文件。” (P*页)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款“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第(*)点中,删除“,广西区外企业还须提供由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具体业务部门出具的拟投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文件原件”。(P**页)
(*)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资格审查部分第*点中,删除“,广西区外企业还须提供由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具体业务部门出具的拟投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文件原件”。(P**页、P**页)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原为“****年*月**日*时**分”,现更改为“****年*月**日*时**分”。
请按以上通知执行,其余不变。
特此通知。
联系人:陈义廷、吴小梅 联系电话:****-*******
招标人:防城港市******
招标代理机构:******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