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JZFCG-G2016061许昌市东城区综合执法局“执法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评审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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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东城区综合执法局“执法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采购中标结果公示
******受许昌市东城区综合执法局的委托,就许昌市东城区综合执法局“执法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许昌市东城区综合执法局“执法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ZFCG-G*******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主要包括执法电动巡逻车 *台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评标地点: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二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张同均、王焱焱、张晓翠、张涛
四、评标结果
第一名:河南******
第二名:******
第三名:******
评标委员会推荐第一名河南******为拟中标单位,中标金额:¥******.**元。地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大街东、经北六路南 ;联系方式:*********** 。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许昌市东城区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朱先生;联系方式:****-*******;地址:许昌市东城区管委会。
招标代理:****** 联系人:杨女士;联系方式:***********。
六、备注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按照《中国政府采购法》第六章“质疑与投诉”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附件:发布人:公示开始时间:****-**-** **:** 公示结束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