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办公楼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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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受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委托,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办公楼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一、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办公楼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采购项目二、项目编号:JLZXZB ****-***三、采购内容:原有办公楼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五层。拟对原有办公楼进行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等。空调采用多联机,具体见采购需求中的《主要设备清单》。供货、安装地点:经开区合肥路北侧检察院院内;供货期、安装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日历天全部供货至现场;**个日历天全部安装及验收完毕,共计**个日历天。四、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准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空调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本次谈判 不接受 联合体报价。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和方式: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的*:**—**:**时至**:**—**:**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生产厂家授权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购买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吉林省中信******(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福祉大路****号)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六、接受响应文件时间、报价截止时间和谈判会议时间:*、接受响应文件时间:****年*月**日**时**分*、报价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会议时间):****年*月**日**时**分。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文件恕不接受。七、报价地点和谈判会议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一楼(吉林大路****号,东方广场南侧)。八、谈判保证金:供应商应于开标前提交不少于下列金额的谈判保证金:*万元。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发布。十、联系方式:采购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地 址:吉林大路****号邮 编:****** 联系人: 吕卓越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信******地 址: 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福祉大路****号邮 编:******联系人:李金波电 话:****-******** ********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