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海门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平台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海门市公安局的委托,拟就微信公众平台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招标采购。为充分利用微信优势,创新公安宣传工作,实现公安信息化与媒体社会化的有机结合,特开发建设海门公安微信公众平台,为网民提供实时警务资讯、宣传防范提醒、提供网上办事等服务,让群众更加了解支持公安,推动良性互动的警民关系;同时,基于微信公众平台,开发安全性能更高的公安联系微信群和社会用户微信群,为警民良性互动提供载体。据了解,江苏******有过类似的成功案例,其功能能满足海门市公安局要求,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招标,拟定供应商为江苏******。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同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如无异议,本项目将进入单一来源采购招标进行招标。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特此公示。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 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 门市 公 安 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