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阳安阳县辛村镇等六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第二年度(新增田间道路工程)澄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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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县辛村镇等六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第二年度(新增田间道路工程)招标报名已经结束,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期间无法开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故投标人只要在公告发出日期之后开出的安阳县检察院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均有效,并将其装订到投标文件格式“八、其他资料”中,开标时携带原件以便资格审查时查验,否则作无效标处理。若投标人认为以上澄清内容影响编制投标文件,请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安阳县辛村镇等六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指挥部****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