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遂昌县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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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遂昌县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工程 招标序号: SC****A** 招标单位:遂昌县人民检察院 开标时间: ****年*月**日招标代理机构:丽****** 联系人及电话:傅海芳 ****-******* 中标候选人: ****** 资质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拟派项目经理: 吴海燕 注册编号: 浙************ 证书编号:浙建安B(****)*******预中标价:贰佰零贰万肆仟壹佰伍拾壹元(¥:*******元)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不超过***日历天 公示时间: **** 年*月** 日至 **** 年*月 **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以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投诉处理规定》(丽招管办[****]**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公示单位(盖章):遂昌县人民检察院 备案部门单位:遂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 * 月 ** 日 遂昌县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