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兴安县工科综合室设备采购项目(ZYCGL1G20160242(重))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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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兴安县工科综合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兴安县工科综合室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YCGL*G********(重)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工科综合室设备采购及安装 采购金额:*******.**元 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国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投标主要货物),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必须为主要货物生产厂家或取得厂家授权书的供应商)。 *、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 *、发售时间:****年*月**日至 ****年*月**日,上午*:**~**:**;下午**:**~**:**(法定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点:广西******桂林分公司(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号樱特莱庄园**栋-*)。 *、发售事项:购买招标文件时须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携带以下资料购买: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则不须提供)、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则不须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本单位为购买招标文件人缴纳的****年*月至****年*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回执》(出具时间应处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人为供应商的还须提供厂家授权书,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复印件一套(盖单位公章),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后退回。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元/份(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政府采购预算金额的 *%(须足额缴纳,否则投标无效) 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于****年*月*日下午**时**)分前到达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桂林分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桂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账号:********************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年*月*日上午**时**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桂林分公司(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号樱特莱庄园**栋-*),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年*月*日上午**时**分在广西******桂林分公司开标厅(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号樱特莱庄园**栋-*)公开开标。 六、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广西******网。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安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联系人:唐先生 电话/传真: ****-******* 地址:桂林市兴安县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 联系人:宁女士 电话/传真:****-******* 地址:梧州市新兴三路**号*单元****-****房 (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号樱特莱庄园**栋-*) 兴安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广西****** ****年*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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