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伦贝尔扎兰屯市达斡尔民族乡诺彦托布村幸福互助院2016年“十个全覆盖”工程施工比价招标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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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扎兰屯市达斡尔民族乡诺彦托布村幸福互助院****年“十个全覆盖”工程施工于****年*月**日下午**时**分在扎兰屯市金百灵宾馆会议室进行了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扎兰屯市达斡尔民族乡诺彦托布村幸福互助院****年“十个全覆盖”工程施工招标编号:HR-****-SG-** 招标控制价:*******.**元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呼伦贝尔****** 中标金额:*******.**元 中标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建造师):冯晓刚,证书编号:蒙************施工员:姜海军、安全员:刘景民、资料员:孙玉梅、材料员:杲品龙、质检员:冯晨兴。 第二中标候选人:扎兰屯市****** 中标金额:*******.**元 中标工期:***日历天项目经理(建造师):常姝玉,证书编号:蒙************施工员:刘振宇、安全员:白云峰、资料员:陈 军、材料员:乔 月、质检员:孙树明。 第三中标候选人:扎兰屯市东利****** 中标金额:*******.**元 中标工期:***日历天项目经理(建造师):孙海涛,证书编号:蒙************施工员:王喜龙、 安全员:王百芬、资料员:寇艳秋、 材料员:王 爽、 质检员:许俊峰。 公示期: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招标人:扎兰屯市达斡尔民族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牟先生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恒瑞******联系人:陈静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