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静安区人民法院高速数码双色打印系统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7月18日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标题:静安区人民法院高速数码双色打印系统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月**日 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受委托,对静安区人民法院高速数码双色打印系统采购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技术支持的供应商; *)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维修和维护机构及经营维护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服务;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证明出具之日起*个月内有效,否则重新出具开具证明); *) 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未经采购人同意中选方不能对本项目进行转包或分包; *) 投标单位必须是所投设备制造商或者是所投设备制造商对本项目授权的唯一代理商(需提供授权书,若投标人为制造商,需提供制造商声明,******生产制造并加盖公章) 二、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静安区人民法院高速数码双色打印系统采购*、招标编号:SHXM-**-********-****(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Q*****)*、预算编号:**-**-*********、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高速数码生产型双色打印系统*台,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交付地址:详见招标文件*、交付日期: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预算金额:******(国库资金:*;自筹资金:******)*、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合格的供应商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 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扫描件; *) 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定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元/本(购买标书时请携带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以便核验,另携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还); 购买标书地点:上海市淞沪路**号平盛大厦***-***室。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时间:****-**-**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投标地点:上海市杨浦区淞沪路**号平盛大厦***室*、开标地点:上海市杨浦区淞沪路**号平盛大厦***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本公司不提供无线网络,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携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G或*G上网卡及投标所用的数字CA证书出席开标仪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被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七、其他事项/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静安区人民法院(本部) 采购代理机构: ****** 地址: 共和新路****号 地址: 淞沪路**号***室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马老师 联系人: 顾佳瀛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来源:上海静安区人民法院(本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