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伦贝尔海拉尔区建新丽景家园棚户区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二期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中标公示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中标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海拉尔区建新丽景家园棚户区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二期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中标公示 海拉尔区建新丽景家园棚户区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二期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会议于****年*月**日下午**:**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了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海拉尔区建新丽景家园棚户区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二期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编号:****-GC**** 招标控制价:*,***,***.**元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吉****** 中标金额:玖拾捌万圆(***,***.**元) 勘察项目经理:张元连,证书编号:AY********* 设计项目经理:王书,证书编号:*******B***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标金额:玖拾玖万圆(***,***.**元) 勘察项目经理:赵光涛,证书编号:AY********* 设计项目经理:高涛,证书编号:******** 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平****** 中标金额:玖拾玖万陆仟圆(***,***.**元) 勘察项目经理:朱志生,证书编号:AY********* 设计项目经理:孙冰言,证书编号:*******A*** 公示期: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同时,投标人将上述材料抄送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管理科备案。(地址: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室) 招 标 人:海拉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呼伦贝尔市 电 话:****-******* 招标代理:呼伦贝尔明信工程建设****** 地 址: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和平大街农技校住宅楼*号楼*单元***室 电 话:****-*******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