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青田县鹤城街道坦下村防洪堤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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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青田县鹤城街道坦下村防洪堤工程 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法人为青田县人民政府鹤城街道办事处,招标人为青田县人民政府鹤城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工程位于鹤城街道坦下村,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新建防洪堤长****m、新建堰坝*座、以及绿化等附属工程建设。(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工程控制价:*******.**元(含暂定价****元) 质量要求: 合格 工期要求:**日历天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无在建或第一预中标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应持有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无在建或第一预中标工程。*.*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须提供企业任职文件)及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根据浙招办[****]**号文和浙水建〔****〕**号文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及其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负责人无限制期内的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且近三年(****年*月*日以来,以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日期为准)须无行贿犯罪记录。*.*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号文的有关规定,企业在参加投标前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本企业的相关信息[主要指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必须已在浙江水利厅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予以公示]。*.*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网上下载:时间:****年*月**日起,网址:丽水采购与招标网(http://***.******.***.cn/)、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http://***.******.***.cn/)上发布并供下载。*.*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在开标当天收取。*.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上午*时**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六楼交易大厅(塔山路***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招标人:青田县人民政府鹤城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地 址:青田县人民政府鹤城街道办事处     地 址:青田县临江东路***号三楼联系人:钟小令  联 系 人:刘益丽  电 话:***********     电话/传真:****-*******/*******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年*月**日招标文件在此下载坦下村防洪堤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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