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丰台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池州市海绵城市建设清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竞争性磋商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受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池州市海绵城市建设清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池州市海绵城市建设清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项目编号:AHCZFCG-*******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黄蕾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采购单位地址:池州市长江南路与石城大道交叉口红森国际大厦B座**层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蕾****-*******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代理机构联系人:孙艺芳***-********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号通用技术大厦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项目实施机构:池州市人民政府(项目授权主体)授权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采购人)为池州市海绵城市建设清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的实施机构。*.项目概况:本项目是池州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海绵城市—城市湿地森林公园综合利用暨清溪污水处理厂尾水生态处理工程(下称“尾水生态处理工程”)、池州海绵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程(下称“黑臭水体整治工程”)、池州市汇景片区海绵城市改造工程(下称“汇景片区改造工程”)、池州市观湖赵圩片区海绵城市改造工程(下称“观湖赵圩片区改造工程”)以及相关考核辅助监测平台。池州市海绵城市示范项目护城河遗址公园(二院水塘)建设工程、池州市汇景北苑海绵城市及综合改造工程和池州市海绵城市九华山大道综合改造工程由政府以EPC方式实施。具体红线范围以本磋商文件附件为准。*.项目公司组建:本项目采用PPP模式,由通过本次竞争性磋商确定的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出资代表************,负责池州市海绵城市建设清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的设计、投******注册资本不低于PPP项目总投资的**%,其中社会资本股权比例为**%,******为**%。*.项目合作期限:项目合作期**年,其中建设期* 年,运营期********将本项目设施完好、无偿、无担保、无质押、无债务的移交给池州市政府。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已通过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如果潜在供应商的组织机构、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发生任何实质性变化,须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人予以披露,并提交完整的变更资料。并确保变化后的资格条件不低于资格预审阶段的要求。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谈判时间:****年**月**日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号通用技术大厦一层标书室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申请人代表请于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持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到本公告所述地址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 元(人民币)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另行通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年**月**日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另行通知四、其它补充事宜:五、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黄蕾项目联系电话:****-*******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购买服务,支付可用性服务费和运营维护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