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和田洛浦县红桥排碱渠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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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洛浦县红桥排碱渠治理工程由援洛项目[****]**号文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源为北京援建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招标人为洛浦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洛浦县红桥排碱渠治理工程,建设内容:红桥排碱渠全长**.***km,本次治理桩号*+***~**+***段,治理长度**.***km。新建农桥*座、重建农桥*座、进水口*座,新建节制分水闸*座。本工程共分为*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投标资格参加施工标段的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水利水电工程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新疆水利厅核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不良业绩的企业和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自治区以外的的企业须提供水利水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和田分公司报名,报名时请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三证合一)、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洛浦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水利水电工程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所有原件复印加盖公章),资格审查通过后购买招标文件。(*)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仟元整(****.**元)/每个标段,售后不退。*、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洛浦县建筑工程交易中心,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为:洛浦县建筑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公告发布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和田日报、和田信息网上发布。*、报名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浦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联系人:鲁举章 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电 话:*********** ****-******* 联 系 人:丛焱****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