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特警装备采购(ZYPFCG1X20160297(重))终止询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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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特警装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ZYPFCG*X********(重)
三、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四、采购项目内容和数量:采购特警装备*批;
五、采购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年*月*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防城港市政府采购网、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西******网发布招标公告。
六、 终止原因:采购过程中发生了影响本次采购公正的行为,为了保证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第五十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本项目将终止采购活动,由防城港市公安局另行组织采购。七、联系事项:
招标单位:防城港市公安局
招标单位联系人:詹朝华 ,***********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桦;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西湾广场北侧阳光海岸蔚蓝假日一组团*号楼*单元***房
八、说明:
*、投标人认为终止公告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终止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如对广西******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质疑受理:广西******
联系地址: 梧州市新兴三路**号*单元****-****房或防城港市港口区西湾广场北侧阳光海岸蔚蓝假日一组团*号楼*单元***房。
联系电话:*********** FAX:****-*******
*、质疑和投诉要求:
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号令)的要求来进行质疑或投诉, 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