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雅安芦山佳艺化纤有限公司项目验收第三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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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环保局关于****年*月*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公告根 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年*月*日,我******项目作出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现将作出的验收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年*月**日(*日)。行 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 联系电话:****-*******序号项目名称审批文号审批时间*******项目芦环验[****]**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批复.doc******项目验收组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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