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雅安芦山县环保局关于拟对2015年12月28日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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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规定, 经审查,我局拟对****年**月**日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十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联系电话:****-*******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芦山县城区玉溪河防洪综合治理工程芦山县城区玉溪河******四川省******(一)加强施工期污水、扬尘、噪声管理,减少对外环境的污染。(二)砂石料、水泥等运输车辆必须实行封闭式运输,避免施工材料在运输过程中的抛洒和散落,并对运输车辆进行清洗,减少运输过程中造成的扬尘污染。(三)该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回收处理,做到日产日清,同时做好垃圾收集点及其周围的消毒工作。(四)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恢复施工现场,做好项目周边绿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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