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丽水学院东区新建学生食堂餐桌椅及厨房用具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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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丽水学院就东区新建学生食堂餐桌椅及厨房用具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招标项目编号: 浙建航招*******号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三.招标项目概况:序号标项名称单位数量预算金额(万元)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备注*东区新建学生食堂餐桌椅及厨房用具采购项****.***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具有设备销售、安装、维修能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报名/发售时间:****-**-**至****-**-**(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下午:**:**-**:***.报名/发售地址:网上下载*.标书售价(元):每本***(售后不退)六.投标截止时间:****-**-** **:**七.投标地址: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解放街***号三楼)八.开标时间:****-**-** **:**九.开标地址: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解放街***号三楼)十.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元): *****.*交付方式:以转帐、电汇或汇票方式交纳收款单位(户名):******开户银行: 浙江丽水莲都******营业银行账号:**** **** **** ***十一.其他事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招标公告发布后的第*个工作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投标人介绍信及联系方式;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传真:****-*******)。*.如此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按招标文件为准十二.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丽水学院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传真:****-*******地址:丽水市*、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朱建丽联系电话:****-*******传真:****-*******地址:丽水万丰北路**号金贸国际大厦**楼*、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丽水市财政局联系人:监督投诉电话:****-*******传真:****-*******地址:丽水市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终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