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贺州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贺州市平桂高级中学整体搬迁项目【教学设备购置(II标——电教设备)】的补充通知(技术参数唯一性时不作为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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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相关文件指导精神,为保证投标人的利益,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和说明”第一款“总说明”第*项载明:评标时,如评标委员会发现本一览表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中含有某一品牌特有的参数或限制性要求的,有权认定不作为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处理。现根据上述法律法规指导精神补充完善招标文件该项条款,具体为:评标时,如投标人反映本一览表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中,含有某一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特有的参数或限制性要求的,经评委认定属实的,则该参数或限制性要求不作为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处理。另特别告知:因本项目所采购设备相关参数专业性强而多,采购方在相关领域专业知识有限,如投标方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采购项目中所列的任意参数存在潜在排他性(为*个及以下品牌特有的或专利技术信息),贵方可以就此以书面形式(具体格式及所附材料同项目预公示异议一致,确定参加项目投标的可以连同其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说明该项参数存在潜在排他性(书面说明报告须附相关专利或其名录信息等材料以此说明该项参数特殊性或为某品牌特有),经评标委员会复核书面材料后,信息材料情况属实的,则判定该参数不作为性能(配置)要求,即该参数是否偏离不再作为评标标准和办法的审定条件或评分条件。招标人:贺州市******联系人:宾朝香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邓微微联系电话:****-***********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