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西宁青海省2015年水污染防治专项第六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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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青海省****年水污染防治专项第六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已由大发改(****)**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为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补助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青海省****年水污染防治专项第六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位于大通县新庄镇石家庄村,主要包括:水源井泵房屋顶修缮***m*,更换泵房房门**扇和外围墙大门**扇,墙面粉刷*****m*。设置水井编号标示牌、泵房墙壁标示、水源保护区界标、道路警示牌、宣传牌及宣传语喷刷,并在保护区范围内建设安装摄像头,拉设数据传输线等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上述工程施工招标,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本工程计划****年*月**日开工,****年**月**日竣工。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需提供大通县劳动监察大队出具的劳动用工资信证明。省外企业还需提供有效的《青海省省外进青建筑企业备案手册》或《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报告登记证书》。*.*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在西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海湖桥北,金座地产维尼谷湟水花园西门对面)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大通县劳动监察大队出具的劳动用工资信证明复印件一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元),售后不退。*、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地点为西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海湖桥北,金座地产维尼谷湟水花园西门对面)。*.*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青海经济信息网”和“青海省招标投标网”同时发布。*、联系方式招 标 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联 系 人:伊先生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西宁市西关大街**号(海一大厦**楼)邮 编:******电 话:****-*******传 真:****-*******开户银行:青海省西宁市建行城西支行账 号:************************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