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和平侯台风景区2#能源站津建交市专业[2016]0603(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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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建编号:****************招标备案号:**************地热工程招标公告(延期)津建交市专业[****]****(延*)延期原因:放弃投标不足三家*、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侯台风景区*#能源站 已由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以 津建计审[****]***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佳****** ,建设资金为 *********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广正****** 受 天津佳******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专业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侯台风景区*#能源站工程,为加快我市生态城市建设,促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和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保障侯台风景区区域建筑供热和供冷需求,实施侯台风景区*#能源站工程。*#能源站用地面积****平方米,供热面积**.**万平方米,供冷面积**.**万平方米。估算总投资*****万元。*.* 工程建设地点:香泽道与香雅道交口西南侧*.*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一标段:侯台风景区*#能源站地热井工程,预算****万元。计划开凿一对深层地热井,一采一灌,以灌定采。井深约****米,出水温度**-**℃,出水量**-**m*/小时。招标范围包括地热井结构设计,钻机进场、钻前准备、钻井、下管、测井、固井、成井、洗井、封井工程,抽水试验(抽水所需要的设备由乙方自备),降压试验(*次降深),验收交井,钻机拆卸撤出井场,并提交地质、水质报告,完井报告,工程技术资料及相关的配合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工期要求:****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合格标准*、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格: *、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国土资源部核发的地质勘查(地质钻(坑)探)甲级资质或天津市人民政府抗旱打井办公室颁发的《凿井许可证》一级资质或天津市凿井协会核发的《天津市凿井行业技术资质等级》甲级资质。*、非本市注册单位必须具备《外地进津凿井企业备案通知书》(资质等级:甲级)。*、投标人还应具备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颁发的地热钻井施工单位《天津市地热从业单位备案通知书》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信息登记卡或进津备案通知书。 *、
投标报名方式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信息登记卡或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号市行政许可中心二楼建设工程投标服务办公室报名。*.*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报名。*、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年 * 月 ** 日 至 **** 年 * 月 ** 日*、
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时 * 分 至 ** 时 ** 分,下午 * 时 ** 分 至 * 时 * 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号君隆广场B-*座**层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提供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提供 日内寄送。项目建设单位:天津佳******(公章)法定代表人:李伟(印鉴)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号创业环保大厦***室邮政编码:******
联系人:高诗雨
电话:***-********传 真:***-********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办公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广正******(公章)法定代表人:刘弘(印鉴)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号君隆广场B-*座**层邮政编码:******
联系人:刘晓晨
电话:***-********传 真:***-********
日期:**** 年 * 月 ** 日 违法违规举报: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受理负责人:石彤电话:********传真:********电子邮箱:tjjszbz*@***.com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增*号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大厦*楼***室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监察局驻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受理负责人:赵健电话:********、********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