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乐安县92座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PPP项目(采购编号:JXZC2016—C034) 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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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乐安县人民政府乐府办抄字[****]**号批复,******受乐安县水利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公开招标就其所需项目进行资格预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项目授权主体:乐安县人民政府二、项目实施机构:乐安县水利局三、政府出资方代表:乐安县水利局四、项目名称及概况:采购项目名称:乐安县**座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PPP项目采购项目地点:乐安县采购项目编号:JXZC****—C***项目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规模: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万元(最终以经审计后的竣工结算为准)*、资金来源:项目资本金比例为**%,由社会资本方和项目实施机构出资;******向金融机构融资。 *、政府投入:项目实施场地使用权;财政性付费;对本项目运营期的监管;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政府授予的特许经营权;*、采购需求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作,社会资本与政******。项目公司完成本项目实施阶段的项目融资以及运营期的运营工作。*、项目周期:特许经营期**年。五、对申请人(社会资本方)的资格要求社会资本方应满足以下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资格预审及采购文件中具体制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在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概)算的投融资能力;(*)资金证明: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自有资金不少于本项目总金额**%的证明或银行授信;(*)以下情况不接受报名: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被江西省发改委、建设厅、财政厅、交通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建设、采购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同时申请资格预审;近*年申请人有行贿犯罪行为;(**)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获取资格预审文件需提供的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并附本人身份证;*、请携带以上资料复印件*份加盖公章,原件复核后退回;。七、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时间和地点: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可从****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 日(节假日除外)下午**:**—**:**(北京时间)在******(南昌市省府大院省农业厅三号楼四楼)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已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供应商,在资格预审截止时间*日前,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放弃参与资格预审的,不得再参加本次资格预审活动;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年 * 月 ** 日上午*:** 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开标大会(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已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供应商: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收;采购人:乐安县水利局联系人:胡志辉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南昌市省府大院省农业厅三号楼四楼联 系 人:熊女士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