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北京市海淀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宣传品设计制作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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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招******受北京市海淀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宣传品设计制作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宣传品设计制作项目编号:GFTC**P***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孙志明 马超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北京市海淀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号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北京中招******代理机构联系人:孙志明 马超 ***-********-****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中路*号院*号楼三层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数量:宣传品设计制作资格入围的供应商*家。 采购用途:宣传品设计制作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负宣传品设计制作,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遵守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中路*号院*号楼三层招标文件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四、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五、开标时间:****年**月**日 **:**六、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中路*号院*号楼三层会议室七、其它补充事宜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号)、《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